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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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坻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14 14:00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意见》,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395户,年末实有人数21370人,资产总额271亿元,负债总额50亿元,净资产221亿元。

(一)资产分类情况

1.按单位性质划分,行政单位资产总额82亿元,占30.26%;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89亿元,占69.74%。

2.按资产类别划分,流动资产74亿元,占27.31%;固定资产净值54亿元,占19.93%;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04亿元,占38.38%;在建工程38亿元,占14.02%;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1亿元,占0.36%。

(二)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固定资产净值54亿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净值43亿元,占79.63%;设备净值9亿元,占16.67%;家具、用具等其他资产净值2亿元,占3.7%。

1.固定资产配置情况。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2.77亿元。其中:新增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0.72亿元,主要是新增非经营性公建等固定资产;新增设备1.89亿元;新增家具用具等0.16亿元。

2.固定资产处置情况。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原值0.56亿元。其中: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原值0.44亿元,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原值0.1亿元,出售出让转让固定资产原值0.02亿元。

3.房屋及构筑物资产情况。截至2022年末,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房屋净值39亿元,面积243万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2万平方米,业务用房133万平方米,其他用房38万平方米。

二、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一)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制度约束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要求,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上缴等资产全生命周期行为。对部分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进行更新和调整,将公路水路水利基础设施纳入政府会计核算,使资产家底更清、内容更全面。

(二)夯实数据基础,提升管理效能

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督资产实物卡片管理及使用状况,真实反映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健全资产报表机制,加强资产月报审核与资产数据分析应用,掌握月度重大变化情况,为资产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指导非经营性公建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督促账外资产及时足额入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开展专项行动,促进闲置资产盘活

开展闲置资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摸清资产闲置底数。建立闲置资产盘活月报制度,压实资产主体责任,按照“宜转则转,宜售则售,宜租则租”的原则,分类处置资源资产,截至2022年底,盘活闲置房屋6处,货币类资金11笔,已实现盘活收入1674.64万元。

(四)落实房租减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贯彻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开展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抓手,及时更新房租减免数据,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截至2022年底,我区涉及房屋租金减免的行政事业单位17家,惠及企业97户,减免租金300.49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思想;资产管理人员不足,与财务人员沟通衔接不紧密;闲置资产盘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资产管理基础

压实资产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加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明确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形成互相制约、相互协调工作机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资产使用质效

健全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完善资产处置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流程,严格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事项办理,实现资产从“入口”到“使用”到“出口”的全链条监管。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资产报表和数据分析相结合,堵塞资产监管漏洞,防范资产风险隐患。

(三)拓宽盘活路径,持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工作   

强化政策指导与服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影响闲置资产盘活的堵点、难点。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闲置资产盘活与预算管理结合起来,强化责任落实,对完成好的给予资金奖励。探索公物仓管理,对闲置低效及超标准配置资产开展统一管理、调剂使用和退出管理行为,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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