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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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民政事业 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宝财社指〔2023〕118号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10:10

民政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津财社指[2023]170号),为提高区级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执行进度,提前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名称、具体金额、支出科目等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细化预算编制,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分解下达资金,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监控及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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