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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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宝财社指〔2023〕76号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06 10:35

民政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3]41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2.1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二、本次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监控及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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