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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教学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拨付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津财教指〔2023〕27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37万元,用于农村幼儿园装备水平提升方面,列“2050201学前教育”预算科目。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项目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有关货物、服务、工程等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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