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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馆: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教指〔2023〕23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20万元,其中:京东大鼓项目资金10万元;评剧项目资金10万元,列“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预算科目。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项目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有关货物、服务、工程等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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