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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馆: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教指〔2021〕145号),现下达你单位原创文艺作品展演资金35万;东西部交流协作资金9万元;数字文化馆建设资金41万元,列“2070109群众文化”预算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项目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有关货物、服务、工程等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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