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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2】62号)文件,现核减你中心资金850万元,其中核减做强做大畜牧业重点龙头企业资金500万元、核减做强做大渔业重点龙头企业资金350万元。
涉及“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预算支出科目。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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