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2】15号)文件,现下达你委资金1万元,专项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统筹资金项目。
请列入“216029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预算支出科目。
请按照《天津市中央财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津财农[2016]47号)用好管好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等,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