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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宝坻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宝坻区丽莎儿童康复服务中心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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