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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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 预算的通知
来源: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14 14:50


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3〕61号)文件,现提前下达你中心2024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预算1100万元。

请你中心严格执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1号)等规定,认真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请按照《天津市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农〔2019〕115号)要求,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填报《天津市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前报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此项资金请列入“2137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预算支出科目。

附件:天津市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