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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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农业农村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区农业农村委)
来源: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13 14:50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农业农村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5〕2号)文件,现下达你委资金预算1286.6万元,其中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464万元,种用母猪购置等补助822.6万元。

请列入“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预算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3〕12号)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做好预算执行和监管工作。同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财农〔2019〕134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绩效〔2020〕17号)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市级农业农村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