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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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2022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调剂资金)的通知
来源: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18:00


有关街镇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等资金预算(含市级调剂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4〕5号)文件,现下达有关街镇2021-2022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调剂资金)323万元,列入“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预算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天津市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23〕12号)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农村社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2.资金明细表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