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党对政法工作指示要求的贯彻实施。
2、深入研究政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区委报告政法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对一定时期内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指导乡镇、区直部门和驻宝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
6、组织推动政法系统的调研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路子。
7、研究和加强政法部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导、推动政法部门严肃处理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6.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05万元。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5年收支总预算636.84万元。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636.8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5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636.8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636.8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4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36.8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36.8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5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6.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36.8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5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05万元。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6.8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5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1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5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46.1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546.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89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降低,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9.6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75万元,主要用于全体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7万元,主要用于全体工作人员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1.0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降低,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05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6.08万元,主要用于全体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4.97万元,主要用于全体工作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支出。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6.8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降低。其中:
人员经费55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53万元、津贴补贴138.4万元、奖金63.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7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万元、住房公积金141.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58万元、退休费7.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万元。
公用经费7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1.29万元、差旅费4万元、租赁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3.76万元、工会经费8.29万元、福利费10.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严格过紧日子”要求。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预计招待人次编制预算。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5年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1.29万元、差旅费4万元、租赁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3.76万元、工会经费8.29万元、福利费10.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采购复印纸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