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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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08 17:02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会同主管部门拟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划、标准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

4.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的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

6.负责公务用车的服务保障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级机关公务接待的相关标准和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接待服务。

8.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的财务、预算、结算及区级机关公共国有资产登记工作。

9.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10.负责中心人才队伍建设。

11.负责中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中心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4.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09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384.19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2384.1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11.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2384.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384.1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11.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82.22万元,占57.97%;项目支出1001.97万元,占42.0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384.1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11.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4.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84.1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11.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09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4.1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11.51万元,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6.2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02.08万元,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226.24万元,包括:“机关服务”基本支出1234.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机关服务公用支出;“机关服务”项目支出992.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9.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役士兵安置费用,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3.06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7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3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退役安置”9.80万元,包括:“退役士兵安置”9.8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人员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45.0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5.09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45.09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2.2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3.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公积金基数调整。其中:

人员经费95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3.85万元、津贴补贴104.12万元、奖金0.51万元、绩效工资235.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7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1万元、住房公积金250.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5万元、退休费0.84万元、生活补助3.7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0万元。

公用经费42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3.00万元、电费23.00万元、邮电费4.50万元、取暖费17.72万元、物业管理费13.50万元、差旅费18.00万元、维修(护)费6.00万元、租赁费2.28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26.62万元、委托业务费2.96万元、工会经费11.28万元、福利费14.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4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6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4.2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严格过紧日子”要求。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5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8.0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4.2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严格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相等。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9.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1.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6.49万元。主要项目是:公用支出项目136.09万元,厅局级干部交流周转房项目9.17万元,宝坻区政务服务中心前期结算项目162.20万元,某某地维修改造项目202.08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7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4辆、机要通信用车35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金额731.9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