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服务本辖区发展。
2、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区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开垦、复垦)等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负责组织开展我区土地调查、统计、登记、发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地籍档案管理、建设用地证后监管、土地测绘、地价管理、土地权属管理,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4、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报、分解、执行、统计及建设用地备案工作、拟定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农用地转用征收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负责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负责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区政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审查报批及事务性工作,负责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以及临时用地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供地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取土审批工作。
5、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国有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负责土地的收购、整理、储备、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编制,地价确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签订的后期管理以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6、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使用费;负责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三级)备案工作。
7、负责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教、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各类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8、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负责处理有关信访、投诉和举报工作。
9、负责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支撑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数据管理、信息共享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重大不动产登记争议案件调查处理具体事务性工作等。
10、承办市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内设 6 个职能科室;下辖 4 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4623.61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1164.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3836.22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 580.22 万元,包括财政拨款 3624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212.22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787.39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4623.61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 1164.21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0.3 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151.5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456.98 万元,主要用于 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269.48万元、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编制项目63.5万元和土地出让公告费支出124万元。
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3109.31 万元,主要用于 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公积金、住房补贴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425.52万元,主要用于 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85.3 万元,包括办公费 43.51万元、印刷费 2.9 万元、水费 3万元、电费50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31.4万元、因公出国(境)6万元、维修(护)费29.11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工会经费34.2万元、福利费42.8万元、公务员交通补助15.7万元、国内组织会员费和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费用4.8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45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设备购置(电子设备)项目 10 万元,物业管理项目 35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0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预算金额 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