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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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宝坻区委办公室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7-25 00:00


第一部分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负责区委日常文书的处理、文件的校核、文书档案的立卷、管理、利用以及机关文件、刊物、领导讲话稿的印发工作。做好中央、市委、区委文件及有关部门机密文件、物件的传递和管理。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印信的管理、使用、登记。

2、做好区委各种会议、活动和区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大活动的安排组织工作以及有关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区委有关文件、文稿和区委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4、围绕中央、市委精神和区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搞好调查研究、信息搜集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向区委及市有关部门领导反馈情况。

5、负责区委与各部门之间有关情况的沟通,中央、市委和区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催办落实工作。协助区委领导同志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6、负责全区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密码使用管理工作和机要通信工作。

7、负责区委总值班室和区委机关的生活、财务、卫生、保卫、部分车辆管理等机关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8、管理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保密局)。

9、完成区委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政法委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党对政法工作指示要求的贯彻实施。

2、深入研究政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区委报告政法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对一定时期内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指导乡镇、区直部门和驻宝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

6、组织推动政法系统的调研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路子。

7、研究和加强政法部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导、推动政法部门严肃处理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8、管理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的工作。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研究室主要职能

1、围绕全区经济社会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推动各项事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区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针对区委中心工作及其阶段性重点任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

3、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4、负责区委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5、指导全区各街镇、各部门调研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重大课题的联合调研。

6、汇集国内外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为区委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信访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的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网络留言等;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信访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并就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2、承办市信访办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向下级机关或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并负责督查、处理和反馈情况。

3、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4、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推动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单位、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做法,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并做好信访干部的培训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章;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

3、对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协调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以及区委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4、承办全区党政群机关、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有关机构增设、合并、撤销、更名、序列归属、规格级别、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渠道管理工作。

5、协调区有关部门建立人员和编制监督约束、协调保障机制,并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的要求,负责审核全区党政群机关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和增编、列编计划数,对人员进出进行列编管理。

6、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各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现象提出查处意见,报告区编委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7、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做好法人资格认定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年度报告工作和标识代码工作。

9、负责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统发工资的编制审核工作。

10、承办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各项专项编制员额的分配与管理工作。

11、审核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和非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置。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1、承办中共宝坻区委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

2、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指示,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实施情况。

3、研究制定全区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加强全区保密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4、负责制定本区保密工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项保密制度。

5、监督、指导全区国家秘密的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依法审定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涉密事项。

6、组织实施全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区专兼职保密干部、涉密人员保密业务培训。负责指导涉密人员教育及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涉密计算机确定、检查、技术防范及管理工作。依法确定全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负责对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事项进行保密指导、监督和管理。

8、负责对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防范及保密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保密检查工作,督促各项保密防范措施的落实。

10、负责指导全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依法主管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密件密品出国出境,对外提供资料和审查审批工作。

11、负责依法查处失泄密事件,监督涉案部门采取补救措施。

1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国家秘密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活动的保密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保密工作。

13、协调全区党、政、军、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保密工作。

14、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区级机关工委主要职能

1、对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制定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协调对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培训。

3、按权限审批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撤销、换届选举,会同区委组织部做好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的审批工作;研究制定区直机关(成立党委的除外)发展党员计划,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5、了解和掌握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6、对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区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对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核。

7、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

8、履行区委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区委党史研究室主要职能

1、制订我区党史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全区党史研究工作;

2、征集、整理、编纂全区党史资料;

3、进行党史宣传、教育工作;

4、培训党史工作业务骨干;

5、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党史工作任务。

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部门和区委的指示、决议,搞好全区组织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提出和制定加强组织工作的任务、目标、具体对策和措施,检查和督促下级党委贯彻执行党的有关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负责推动落实。

2、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干部德才兼备原则,培养选拔干部,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选拔、任免、交流、培训以及向人大、政协推荐干部等项工作;负责街镇局级领导班子的调整;推进干部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负责指导领导班子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

3、负责和指导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指导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负责党群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负责援藏、援疆干部的选派和协助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及挂职事宜;指导区管干部离退休工作。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规定;负责对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或直接办理严重违反《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负责干部审查工作。

5、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负责组织协调上级部门组织的干部调训工作。

6、负责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区发展党员规划,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党员管理的措施,加强和改进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做好人才的选拔、培养、引进、使用等工作。

8、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干部的档案管理等常规性组织工作。

9、负责管理区委老干部局。

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宣传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工作部署;负责规划、安排全区宣传思想工作,并督促落实。

2、负责全区的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

3、抓好全区新闻报道工作,并负责管理、指导全区新闻舆论宣传工作。

4、负责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

5、负责规划、指导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党员教育工作。

6、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负责组织推动全区宣传干部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8、负责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及业务、干部人事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动广播文化事业的发展。

10、负责全区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

11、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网信办主要职能

1、处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2、贯彻执行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网络安全发展规划,统筹推动网络安全法制建设。

3、统筹协调全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推进全区党政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协助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

4、督促落实全区网络安全重大事项;协调处理全区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

5、负责全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全区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负责全区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协同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

6、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7、推动全区网络阵地建设,指导协调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相关业务,推动全区移动互联网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负责全区网站转载新闻稿源的管理。

8、推动全区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发展、联系、服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推动网站党建工作;组织拟定全区网络安全干部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媒介素养教育;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9、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本准入和信息网络行业安全审查的有关政策;依法负责全区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督;指导有关部门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互联网地址(IP地址)分配、网站登记备案、接入以及网络行为主体身份信息核对等基础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统筹协调移动互联网管理。

10、协助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办)依法承担外国机构在本市提供金融信息服务业务的审批、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区金融信息服务业务;组织开展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监管;协调本市金融监管部门、管理部门建立网络金融政策宣传、信息发布、传播监督制度及工作机制。

11、指导、检查、推动全区党政群机关和街镇网络安全工作;负责全区信息化工作的对接联络工作。

12、完成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办)和区委、区政府、区委网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委统战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关于本区统战工作部署,抓好各项统战工作的落实。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人士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

3、了解掌握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和反映意见;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外籍华人代表人士和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

5、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

6、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工作。

7、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以及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8、贯彻执行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依据有关政策做好本区的对台工作。

9、研究制定我区贯彻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的具体意见、涉台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

10、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区对台经贸工作和文化、科技、学术、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挥自身优势,多渠道开展对台招商引资,负责联系本区的台资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办好台资企业,保护台商及我员工的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来访、探亲、旅游台胞的接待工作,及时上报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协调解决台胞有关纠纷、婚姻、殡葬、财产继承及来信来访等问题。

12、汇集涉台工作信息,掌握台胞、台属、本区台商动态,及时向上级反映。结合对台经贸、交流交往工作广交朋友。

13、负责本区接受台胞捐赠的审批、申报及管理工作;对本区聘请台胞为顾问、授予台胞荣誉称号等进行初审。

14、负责在本区台湾省籍同胞、去台人员亲属的行前教育工作,指导管理本区台属联谊的工作。

15、归口管理本区的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

16、组织、指导本区的涉台工作调研,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1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区委主要职能

1、根据区委的中心任务和团市委的部署,提出每个时期全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负责筹备、召开全区团的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工作会议。

2、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调查研究青年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时向区委和团的上级部门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引导青年拼搏创业,成长成才,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5、负责全区各级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各级党组织选拔、考核团的各级干部,开展团干部培训,了解和掌握各级团干部的配置情况,及时向各级党组织提出调整充实意见。

6、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团的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团的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7、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道德、法律教育,协同有关部门普及法律知识,推进民俗改革,倡导社会新风,带领青少年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8、关心青少年成长,协调有关部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解决青少年实际困难,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服务。

9、负责青年统战工作,广泛团结各族各界青年,巩固和扩大青年爱国统一战线。

10、指导各级团校开展工作,负责我区青年运动的研究工作。

11、协调各级组织部门培养、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向党和政府有关部门输送合格青年人才。

12、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妇联主要职能

1、团结、动员全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宝坻建设京津冀现代化中等城市而奋斗。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宝坻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4、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5、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加强与各界妇女的联谊,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纳入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本级预算单位共 1 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宣传部、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信访办公室、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天津市宝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党史研究室,共12个单位。

2、社会团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津市宝坻区委员会、天津市宝坻区妇女联合会,共2个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XX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7617.4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20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5.2万元,占91.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9.7万元,占1.05%。

二、关于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7671.4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20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4万元,占67.84%;项目支出1310.8万元,占17.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关于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306.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51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422.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97.1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387.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9.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83万元。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4.4万元,用于团区委青少年事务社工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385.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60.9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997.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1万元。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8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3万元,包括邮电费55万元、差旅费68.2万元、维修费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4万元,包括生活补助9.8万元,奖励金1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2.5万元,包括专用设备购置63.1万元、大型修缮143.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5.5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1156.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35.5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787.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2万元。

其他组织事务369.3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66.8万元,包括优秀青年干部赴京锻炼66.5万元,干部教育培训费用85万元,“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13.8万元,村级干部培训17.7万元,干部档案数字化服务费17.3万元,组织部档案库房改造费用12.7万元,远程教育运行经费11.1万元,远教中心微电影制作16.5万元,组织部结对帮扶费用23.1万元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102.55万元,包括办公设备9.5万元,专用设备93.1万元(组织部干部档案信息系统)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1052.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492.8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707.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1万元。

其他宣传事务345.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3万元,包括在媒体宣传宝坻宣传费224.4万元,第三届感动宝坻人物表彰费用24.47万元,“马季杯”相声展演26.6万元,“我在他乡挺好的”平台建设宣传费12万元,杨树员先进事迹报告会5.78万元,迎庆十九大和全运广告宣传牌制作费32.06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289.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26.9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70.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3万元。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第一次宝坻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17.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6万元。

四、关于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515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3088.6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经济分类款级)”65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等。

“津贴补贴(经济分类款级)”108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

“奖金”38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和2016年绩效考评奖。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业年金缴费”9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及未休假补贴251.96万元、值班费155.97万元、长期聘用人员工资45.63万元等。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4.3万元,其中

“离休费”13.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

“退休费”6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抚恤金”2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生活补助”6.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住房公积金”84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机关工作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向在职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132.81万元,单位向在职职工发放家属药费2.04万元,劳务派遣人员经济补贴1.95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866.8万元,其中

“办公费”支出9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支出3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支出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支出

“电费”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信函、包裹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取暖费”支出2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取暖支出

“物业管理费”支出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住宿等支出

“维修(护)费”支出8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费用

“会议费”支出9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培训费”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3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支出。

“劳务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

“工会经费”支出4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支出6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4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38.1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帮扶人员生活补贴等费用6.32万元,老干部两项经费等0.44万元,戏票支出1.5万元,团委模拟法庭大赛等费用1.6万元,团委庆六一活动2.3万元,团委青少年文化艺术节0.87万元,团委“华夏杯”青年歌手大赛费用1.2万元,团委表彰奖牌、宣传等1.5万元、妇联三八活动费用2.4万元,妇联制作汇报宣传片等1.08万元,区委政法委宣传及平安建设5万元,组织部2017年选调生评审费等3.1万元,组织部公开遴选费用等5.23万元,宣传部协调区体育局组织健身队伍经费0.71万元,网信办网络安全宣传周等1.24万元,网信有奖答题3万元,统战部开斋节慰问等0.6万元等。

4、“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110.6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购屏蔽机柜3.2万元;机要局配电箱设备1.4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0.2万元

五、关于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866.8万元,比2016年减少12.9万元,降低1.47%。

六、关于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关于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部门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31日,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 辆(其中5辆为报废待处理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十、关于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2017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关)部门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乡、镇、街级部门和单位公开此项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