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拟订、实施农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的管理和流转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和完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农村财务、农村集体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3、负责协调农口各部门、中心及街镇的农业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搞好农业工作的指导、督办、检查和服务。
4、负责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文明生态村、美丽村庄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本区域农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建议。
5、规划组织指导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高开发水平,增加科技含量,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做好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6、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农业生产形势和动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通报情况;积极提供信息、引导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推动优质高效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生产。
7、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委托涉农中心行使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责。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宝坻区农业委员会内设 6 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5246.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59.8 万元,占 24 %;其他收入 22.6 万元,占 0.4 %。
二、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52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16.4 万元,占 9.8 %;项目支出 3835 万元,占 73.1 %。
三、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4351.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农业” 4351.4 万元其中:主要包括:行政运行51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农村公益事业支出3814.4万元,主要用于清洁村庄行动120.9万元、困难村建美丽村庄3543.5万元、嘉立示范奶牛场大型沼气工程150万元;其他支出20.6万元,主要用于中国重要文化遗产项目19万元、一村一策项目经费1.6万元。
四、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51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31.3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73.1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津贴补贴”106.6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奖金”6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保险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 万元,主要用于:值班费、未休假补助、长期聘用人员支出、绩效奖励。
2、“商品和服务支出”49.1万元,其中:
“办公费”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报刊费
“印刷费”3.2 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
“差旅费”9.1 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主要用于:出国费用
“会议费” 1.1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
“培训费”0.2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0.7 万元,主要用于:招待费
“工会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提取工会经费
“福利费”3.5 万元,主要用于:提取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15.7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补助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春节慰问、搬家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万元,其中:
“退休费”21.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生活补助”1.5 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医疗费”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费
“住房公积金”92.5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公积金、补充公积金。
“提租补贴”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发放的住房补贴。
“采暖补贴”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发放的采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发放的物业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万元,主要用于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五、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49.1 万元。
六、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5 辆。
十、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无此项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