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内设71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为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本级,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6091.8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75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40.7万元,占84.9%;其他收入4891.1万元,占13.6%。
二、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6091.8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75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32.2万元,占98.4%。
三、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641.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53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30641.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4536.2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30641.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
四、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064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 21087.1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291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发放。
“津贴补贴”962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津贴补贴发放。
“奖金”211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奖金的发放。
“其他社会保障费”29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的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伙食补助”9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伙食补助。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389.7万元,主要用于:辅警人员及文职人员的工资及社保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564.2万元,其中:
“办公费”51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费。
“印刷费”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印刷费用。
“咨询费”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咨询费用。
“手续费”0.2万元,主要用于:银行办理业务发生的手续费等。
“水费”1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水费。
“电费”36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电费。
“邮电费”6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电话费。
“取暖费”12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3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对物业公司的支出。
“差旅费”23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出差经费。
“维修(护)费” 35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维修维护费。
“租赁费”1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的租赁费用。
“专用材料费”6万元,主要用于:现场勘察耗材、吸毒检测用具等。
“劳务费”2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劳务费用。
“委托业务费”199.4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事故鉴定费及停车费。
“工会经费”3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会费用。
“福利费”30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福利费开支。
“公车运行维护费”55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的费用。
“其他交通费”6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费、租车费及交通补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306.7万元,其中:
“离休费”9.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工资发放。
“退休费”0.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
“住房公积金”505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积金的发放。
“抚恤金”94.9万元,主要用于:对人员抚恤金的发放。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通讯费、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4、“其他资本性支出” 683.1万元,其中:
“专用设备购置”2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用设备的购置支出。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42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置交通工具的支出。
五、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4247.3万元,比2016年增加471.1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办公费、维修(护)费增加。
六、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2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各单位共有车辆2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17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