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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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宝坻区工信委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7-25 00:00

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起草编制全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拟订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势产业升级规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

  2、负责拟订和落实全区年度工业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全区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对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实施监督管理;组织申报国家、市重点产业振兴、节能减排和企业技术改造等政策性资金扶持项目。

  4、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全区工业企业的全员培训和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5、组织推动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参与指导工业企业上市工作。

  6、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培育发展优势骨干企业,指导企业管理创新,推进工业企业品牌战略。

  7、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示范园区、特色园区和产业基地发展;监督入区项目达标建设,协助园区盘活闲置资产。

  8、拟订全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建设、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协调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实现共享。

  9、指导区重点信息化工程的建设,组织项目的论证、监督和验收职责。

  10、负责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及对外宣传工作,参与大型招商活动的筹备工作。

  11、负责监督管理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能源管理、淘汰落后产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2、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职责,依法对全区化工企业实施有效监管。

  13、承担减轻企业负担职责;参与协调工业用电调配工作。

14、负责协调区工信委系统内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指导、协调工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

15、承担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相关职责。

  1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处室。

第二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4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5.2万元,占95.64%;其他收入2.5万元,占0.07%。

二、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4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万元,占20.52%;项目支出2485万元,占72.35%。

三、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6科学技术支出”1155.8万元,其中:

“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71.2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费用。

“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1084.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融资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费用。

2、“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31.2万元,其中:

“215020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1002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天津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科技开发等。

“2150501行政运行”7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设备购置。

“2150599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63.9万元,主要用于: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电力改造工程资金、编制<宝坻区产业发展规划>所需资金。

“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63.3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奖励资金、网络窗口平台、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奖励资金。

四、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7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475.3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 100.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津贴补贴” 136.2要用于:人员工资

“奖金” 6.9,主要用于:人员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79.2主要用于:人员保险费用

“绩效工资” 30.9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1.9要用于:值班费、休假补助、支付民生的工资保险款。

2、“商品和服务支出”43.8万元,其中:

“办公费” 2.5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报刊费

“差旅费”9 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

“维修(护)费”1.8 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费用

“培训费” 2.1 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1.8 万元,主要用于:招待费

“工会经费” 4.4 万元,主要用于:提取工会经费

“福利费” 0.5 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补助、春节慰问费。

“其他交通费用”18.7 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补助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费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8万元,其中:

“离休费” 3.8 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退休费” 9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住房公积金” 135.2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公积金。

“采暖补贴” 5.8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发放的采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 6.4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发放的物业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4、其他资本性支出1.1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3.8万元。

六、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