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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直预算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进一步强化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现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相关文书范本的通知》(津财采〔202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