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市容园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由我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国家和市、取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市容和园林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委明确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民生信息公开。我委通过宝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政务微博等方式,公开我委的年度预算决算报告、重大人事变动、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信息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此外,我委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至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条,包括部门预算决算、机构职能、人员设置、领导信息等。通过政府微博发布民生信息若干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委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