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坚持高站位、高标准,下实功、求实效,以创城创卫工作为契机,将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与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相结合,扎实推进“一法一条例”有效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责任,抓好研究部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委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学习,并动员部署潮白河湿地公园保护工作。制定《宝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涉公园绿地专项执法巡查检查工作方案》、《潮白河两岸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工作组工作方案》,不断压实属地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好潮白河湿地公园及周边沿岸环境秩序。
(二)全员参与,确保落实到位
1、加强宣传,增进社会了解。一是通过媒体、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和明确“一法一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倡导游客文明游园、文明出行,增强广大民众对湿地的保护意识。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法律进公园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潮白河湿地公园“一法一条例”宣传活动3次,出动人员30余人次,发放宣传折页1000余份。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知晓率,营造了“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2、积极动员,迅速行动见实效。执法支队按照“创城创卫”工作要求,最大限度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湿地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热情不减,意志不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潮白河湿地公园开展环境卫生清整活动5次,出动人员200余人次。切实维护好潮白河湿地公园良好的市容环境面貌。
(三)依法履职,做到严格执法
不断加强潮白河湿地公园巡查力度和督促检查力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活动。联合宝平街道执法大队、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及时排查整治攀折花木,占用绿地搭建帐篷、烧烤,随意践踏绿地、丢弃垃圾等行为,确保潮白河湿地公园及周边市容环境秩序良好。联合市执法总队,对潮白河湿地公园执法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通过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确保“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落实落地。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 186 人次,执法车辆 52 车次,治理露天烧烤 234 处次,乱丢垃圾行为 205 起,占用绿地搭建帐篷 243 处次,随意践踏绿地行为 56起。
二、存在问题
1、群众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潮白河湿地公园是周边居民假期期间游玩首选,因广大居民对湿地公园保护意识淡薄,导致占路经营、露天烧烤、搭建帐篷、乱扔垃圾等行为时常发生,给湿地保护工作带来难度。
2、执法查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与湿地保护意识的养成,刚性执法是基础。要对破坏湿地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达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下步举措
一是注重引导,加强宣传。进一步加强“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持续开展“一法一条例”六进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部门合作,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市、区、街三级执法联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潮白河湿地公园执法巡查检查,对重点点位进行集中整治,避免破坏湿地行为发生,确保“一法一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三是严格执法,加强惩戒。不定期开展潮白河湿地公园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对破坏湿地行为的巡查执法力度,对违反“一法一条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立案处罚,并同步上传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公示,以案释法引导市民增强守法意识、守好文明底线。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