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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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开展春尺蠖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4-18 12:09

根据近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情况,我区春尺蠖将以幼虫形式危害林木,为了做好全区2023年春尺蠖防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搞好虫情监测、准确掌握发生情况

根据辖区内的林木分布情况,做好虫情监测。尤其加强对重点绿化工程及主要公路林带、片林、林网等春尺蠖常发林地监测力度,准确掌握春尺蠖发生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防治。

    二、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开展防治

即日起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及时组建防治队伍,检修防控设备、及时对春尺蠖危害区域进行防治,防治后及时调查防治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补防。

三、防治时间和防治方法

建成区内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自备药物,采取树冠喷洒方式防治春尺蠖幼虫,最佳防治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5日,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严格压实属地责任,务必在此期间完成防治工作。

电话29241830

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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