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
来源: 时间: 2024-12-19
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有效治理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6月上旬起开展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促使文明风气的养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区域:宝坻区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区域内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等路段,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
二、重点治理行为: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包括烟头),随意张贴、喷涂广告,毁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损害树木花草,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等不文明行为。
三、主要治理措施: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不文明行为视情节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同时在主流媒体建立曝光台,定期公布处罚案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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