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本机关查明,当事人姓名:徐** 于2023年6月8日,在宝坻区珺悦峰小区东门外实施的占道经营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处罚。
经本机关查明,当事人姓名:丁** 于2023年6月8日,在宝坻区观潮园小区外实施的占道经营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处罚。
经本机关查明,当事人姓名:敬** 于2023年6月8日,在宝坻区观潮园小区外实施的占道经营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