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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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玉娟等同志任免决定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07 11:35

    经2022年11月18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玉娟同志任新安镇公共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新安镇公共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石冰冰同志任新安镇党建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中共新安镇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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