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街镇机构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预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本级和5个事业单位,具体包括:
行政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 1 个单位,内设政府办公室,财政、统计、国土、社会保障、民政、农林水、计划生育、经贸等职能部门。
事业单位:天津市宝坻区北潭卫生院、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卫生院、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中心幼儿园、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佟家庄幼儿园、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工部中心幼儿园等5 个单位。
二、街镇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收入预算2174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073.50万元。
支出预算21741.6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9.0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含财政、统计部门事业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等支出553.8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等支出111.4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专户关于幼儿管理教育经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2144.3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其中财政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271万元,民政事业抚恤、优抚、生活保障等经费63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支出3739.6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中财政对城乡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880万元,卫生院事业支出1556.7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等支出26.4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等支出1586.4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其中农村公益事业149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补助1029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851.4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其中企业扶持项目支出1170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9.0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等公益事业方面的支出。
本镇街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4.88万元,包括办公费52.5万元、印刷费3.1万元,电费23.3万元、邮电费6.66万元、取暖费16万元、差旅费17.11万元、维修维护费4万元、会议费1.3、培训费2.2万元、劳务费7.84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福利费1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41.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1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8.96万元,机关政府采购预算5.21万元。
三、我镇街2018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四、我镇街没有专业性名词需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