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3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宝坻新安镇医院,天津市宝坻区北潭卫生院,共计2个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32018333.34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73438092.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34104.79元,占8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9962866.244元,占7.55%;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76972.44元,占0.13%。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32018333.34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73438092.41元,其中:基本支出39965252.18元,占30.27%;项目支出74806912元,占56.6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4749663.14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54525163.75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6137404.76元,其中:行政运行16137404.76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和退役选岗安置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基本支出和日常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 167516.37元,其中:事业运行167516.37元,主要用于:反映统计事业单位的人员运行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 452585.1元,其中:事业运行452585.1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事业人员运行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4621元,其中: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621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397990.8元,其中:其他公安支出397990.8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安派出所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 56858.6元,其中:其他司法支出56858.6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司法所运行经费;
7、“教育支出-普通教育” 430000元,其中:小学教育支出43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小学教学楼建设;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87299.04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87299.04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劳动保障部门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120398.25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3032.25元,主要用于:反映我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7366元,主要用于:我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所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5945525.7元,其中:死亡抚恤606172.8元,主要用于:镇烈士家属抚恤金;伤残抚恤892711.4元,主要用于:镇伤残军人抚恤金;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534737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休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444841元,主要用于:乡镇义务兵优待金;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249060元,主要用于:镇农村籍退役士兵每人每月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218003.5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支出及优抚对象的临时救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64000元,其中:其他城市生活救助32400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1600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困境人员救助资金;
1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000元,其中: 乡镇卫生院1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及遗属补助等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1563303.75元,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563303.75元,主要用于:镇计生部门运行经费及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24322.1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16332.77元,主要用于:我镇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事业单位医疗407989.4元,主要用于: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2151760.68元,其中:农村环境保护支出2151760.68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54059.69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54059.69元,主要用于:乡镇执法部门管理事务经费;
17、“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000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农业” 4351547.74元,其中:事业运行3338132.89元,主要用于:镇农业部门事业运行支出;农村公益事业939388.25元,主要用于:农村保洁员工资等农村公益事业费用;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7500元,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其他农业支出66526.6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其他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 574091.14元,其中: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74091.14元,主要用于:镇林业部门机构运行经费;
20、“农林水支出-水利” 392555.78元,其中:水利行业业务管理392555.78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事务支出;
21、“农林水支出-扶贫”101114.77元,其中:生产发展101114.77元,主要用于:农村贫困地区生产发展项目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13034845.32元,其中: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4500000元,主要用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8534845.32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支出;
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47703728.58元,其中: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47703728.58元,主要用于:镇工业信息监管部门经费支出、中小企业扶持支出。
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 634133.9元,其中: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634133.9元,主要用于:镇国土部门管理事务经费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987531.3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999658.28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4634600.44元,其中:
“基本工资” 3403000.57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津贴补贴”4268546.09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奖金”315742.5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绩效工资” 2218421.7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3032.2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业年金缴费”73736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24322.17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454.82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费。
“医疗费”107636.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医疗支出。
“住房公积金”474632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454750.37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值班费、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等费用。
2、“商品服务支出”3750561.31元,其中
“办公费”930351.46元,主要用于: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费、书报杂志支出。
“咨询费”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 4590.14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各类银行手续费支出。
“电费” 499686.46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34504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取暖费”463859.2元,主要用于: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等
“差旅费”95026.5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 2754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劳务费”439486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单位或者个人的劳务费用。
“培训费”81320元,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以及党员集中培训费。
“福利费”333901.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工会经费”254564.57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0425.7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512507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及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799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方面的支出
3、“对个人家庭支出”1373724.39元,其中:
“离休费” 139765.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 336473.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 150387.15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 医疗费补助”16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奖励金” 313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的独生子女奖励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7168.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上下班交通补助、通讯补助等其他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4、“资金本性支出”236970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236970元,主要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当年收入53105元,支出总计53105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53105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3105元,其中:“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53105元,主要用于:被征用土地农民的补助支出。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50425.78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9574.22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厉行节约,相应维修维护费用减少。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有因公出国(境)情况。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0425.7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425.7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574.22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厉行节约,相应维修维护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2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126081.25元,比2018年增加245818.58元,增长8.53%。主要原因是:乡镇业务增加导致办公、宣传等费用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8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53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95638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75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2265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43397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3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所属卫生院其他业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019年我镇在就业方面支出为8417367.99元,其中抚恤支出5945670.7元,其他生活救助64000元。
2019年卫生健康支出12550492.16元,其中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为10062866.24元。
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13040359.12元,其中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的支出为4500000元,用于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的支出为8540359.12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