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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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停缴保险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02 09:14

     根据上级安排,清明节放假三天(4月3-5日),放假期间,停缴保险业务。4月6日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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