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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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月份城镇职工保险缴纳通知
来源:史各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04 10:21

   接上级通知精神,我镇党群服务中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收缴工作于2021年1月10日停缴,2月份可以补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于2021年1月10日停缴,二月份可以补缴,但是医疗待遇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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