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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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某违法焚烧秸秆的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24 10:40

行政处罚相对人

刘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史各庄镇罚决【2025】2号

违法事实

违法焚烧秸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第1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2

处罚机关

史各庄镇人民政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