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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对人
张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2024年2月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史各庄镇罚决【2024】2号
违法事实
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
处罚依据
《天津市消防条例》第58条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02
处罚机关
史各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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