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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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2 16:16

一、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业务和各项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指导村(居)委员会统计工作;依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纪检监察组机构设置

设置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天津市宝坻区监察委员会史各庄镇监察组,实行合署办公,其中监察组为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党政工作机构设置

镇设党政工作机构7个:

1.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党员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拟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并督查落实;负责组织、宣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统战、对台、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国防动员、政协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工作。负责推动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开展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管理和网络直播报备工作;负责网络舆情发现、研判、上报和处置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政务外网、政务邮箱、业务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等网络安全防护;推动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

2.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落实镇党委、政府各项决定;负责镇党委、政府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本镇各部门之间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文书、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公开、便民电话、后勤保障、固定资产及公章管理、应急值守上传下达、安全保卫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负责本镇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财政财务制度工作;负责组织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向本级人大作年度预决算报告工作;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资金安全、国有资产管理、协助组织税收工作;负责会计、内部审计等工作。

3.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拟定本镇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负责民政、老龄、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扶贫帮困、科技、体育工作;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促进就业、本镇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咨询指导、技术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

4.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拟定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指导村委会和社区服务站建设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推动本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口管理等工作。

5.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拟定本镇公共安全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负责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治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负责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类安全政策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负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暴力、反恐怖工作;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应急、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监管及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信访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节及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推进本辖区依法行政,监督指导本镇综合执法工作,审核辖区内行政执法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6.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负责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负责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和工业园区的管理与协调服务;负责本镇各类统计和普查工作。

7.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拟定农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农业、林业、渔业、水务、畜牧业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负责落实河(湖)长制,做好河道、坑塘清洁等水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指导帮助农民兴办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等工作。

(三)人大工作机构设置

设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为镇人大主席团办事机构,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镇工会、团委、妇联、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镇设事业单位4个:

1.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党建、群团等政策宣传咨询,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配合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摸排辖区内宗教和民间信仰情况;统计辖区内侨眷信息等工作。

2.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综合治理中心(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网格化管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等各类平台的综合指挥管理;负责平台的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承担各类本区域内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养管等综合管理问题的受理、转办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3.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宣传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提供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4.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本镇农业、农经、农机、林业、畜牧及水产养殖业的服务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农业科技项目的管理、农业信息化、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本镇绿化技术服务等工作;搞好农林业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动植物疫情的防控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节水、水利科技推广、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维护、水环境维护的技术指导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优质科技资源向基层集聚,组织开展街道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文化娱乐场所和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推动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五)综合执法机构设置

镇设行政执法机构1个:

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负责镇域内社会治理、管理等。

三、其他信息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吴建勇

邮政编码:301800

联系方式:022-22578343  022-22450016(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14:00-17: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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