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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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牛家牌镇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选聘方案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牛家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03 14:30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在行政村选聘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343号)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17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制定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计划

在我所辖20个行政村中,每村选聘1名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共计20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从本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及高中毕业和就业困难人员中选聘

(二)基本条件: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能贴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手机微信操作、文字处理等基本技能;身体健康,原则上,女年龄不超过50周岁,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选聘方式: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街镇政府统一组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牛家牌镇公共管理服务中心综合一窗口

、岗位性质及岗位管理

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岗位是由区政府开发设立的行政村管理服务岗位,协助区、镇人民政府人力社保部门从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专门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于选聘合格上岗后的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实行考核管理,区人力社保部门负责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的业务指导

、组织实施

(一)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村主要负责人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选聘会议,做好宣传工作,并通过村广播及公示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审核: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到所属镇社保部门报名。社保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信息核准后所需的复印件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报送区人力社保局。

(三)考核:由所属镇制定社会保障协管员具体考核办法,并将考核办法报区人社局备案。所属镇依据考核办法对辖区社会保障协管员进行考核,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每村确定1名,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

(四)录用:对拟录用人员应在村委会公示一周并拍照留存,将公示照片打印版和电子版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对公示无异议的行政村选聘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业务培训与行政村所在镇人民政府签订一年上岗协议,上岗一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协议。

(五)解聘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履职情况给予解聘:

1、乙方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2、将本岗位转包他人的;

3、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由于本人债务原因银行账户被查封的;

4、工作责心不强,不热爱劳动保障事业且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6、由于对本村信息掌握不准不实,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全区劳动保障工作推进的

7、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到岗工作、不按时参加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不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无故旷工3天及以上的;

8、村委会或本村群众多次反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坚决要求辞退的;

9、超过工作年龄的(女50岁以下60岁以下);

10、违反社会公德、从事迷信、邪教、色情等活动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11、其他人民政府认定的可以解聘的情况。

、工作职责

(一)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的宣传、政策咨询工作;

(二)负责本行政村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各类人员信息台账,全面掌握并动态更新本村劳动力资源数量以及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自主创业等情况;

(三)开展就业援助活动,为本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人力社保相关服务;

(四)协助开展用工信息发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劳动力维权等工作;

(五)协助做好各项险种的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待遇初审、任务指标完成以及老年人生活补助的申领和发放等工作;

(六)做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其他工作。

、相关待遇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工作考评合格的行政村选聘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区人社局按月给予600元岗位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可重复享受)直接发至协管员本人银行卡中。

、工作要求

1、各要把选聘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积极推进,抓好落实。

2、各村委会要为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提供相应的办公设备和工作场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各要专门制定管理办法,负责协管员日常管理;区人力社保局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工作纳入街镇劳动保障工作考核体系,并根据工作考核情况积极协调岗位补贴资金。

九、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各行政村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员仍按照原管理办法执行至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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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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