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运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发挥“互联网+”优势,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和追溯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以责任主体和产品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和追溯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主体100%纳入追溯系统管理。鼓励小农户使用追溯系统记录生产信息。
(一)推动生产主体在追溯系统注册。结合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的主体库,督促未纳入追溯管理的生产主体进行追溯系统注册。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主体全部纳入追溯系统管理。其中:蔬菜、水果以及禽蛋生产主体应用国家追溯平台注册,系统支持手机APP追溯应用;生猪、肉牛、肉羊及其产品使用放心畜产品追溯系统(原放心猪肉追溯系统);肉鸡及其产品使用肉鸡追溯系统;水产品生产主体应用放心水产品追溯系统。鼓励小农户使用追溯系统APP记录生产信息。
(二)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APP。国家追溯平台上线了追溯系统、监管系统、检测系统和执法系统的4个APP,鼓励生产者使用智能手机和iPad等移动终端设备进行追溯系统登录、信息采集等应用;推动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使用监管系统APP和执法系统APP;同时开展检测系统APP应用试点工作。
(三)开展业务培训和登录管理。积极参加区级有关部门进行的业务培训,学习指导追溯平台的使用和信息上传等工作。镇要配备专门的业务人员和信息员,组织开展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登录和监管机构账号分配,加强对区域各类用户操作培训,指导开展国家追溯平台以及天津市各追溯系统各项业务应用。
(四)做好追溯耗材接收、发放工作。积极支持生产主体应用追溯平台开展产品追溯工作。对应用追溯系统的追溯主体免费提供追溯标签等耗材。镇农办要安排专人做好接收、保存、发放等工作,推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及追溯工作有效落地实施。
(五)实施追溯挂钩机制。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健全追溯挂钩机制,按相关规定实施追溯审查和退出机制。在项目审批、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确定参展单位时,要确认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或区域内的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开展了追溯管理。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追溯工作。
(一)部署启动
主要任务: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追溯管理任务分工,明确系统管理员、信息审核员等。
工作目标:出台镇工作农产品追溯方案,并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应急管理科备案。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工作任务。
(二)宣传培训
主要任务:参加区农业农村委采取集中培训和网上培训等方式进行的培训。
工作目标:开展对监管人员及试行主体培训,实现监管人员和生产主体“两个全覆盖”,确保监管人员熟练使用监管APP和执法APP,确保生产主体能够正常使用追溯平台(系统)。
(三)组织实施
主要任务:推动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者积极在追溯平台注册并应用。
工作目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主体100%纳入追溯系统管理。
(四)监督检查
镇农办、综合执法队、安监站要将追溯工作同合格证工作一起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内容,确保生产主体销售的农产品“带标”上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要加强对追溯平台(系统)推广应用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制定本区域实施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安排信息员专门负责追溯管理和实际操作。
(二)强化机制保障。依据区农业农村委对追溯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落实好追溯 “四挂钩”机制,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纳入追溯平台管理,增强实施追溯的动力。
(三)开展绩效考核。镇将推广应用各追溯系统工作纳入年底量化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并增加考核分值。
牛家牌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