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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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2025年4月14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5 15:08

行政相对人名称:赵*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1202241987080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牛道口镇当罚决【2025】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5条

违法事实:2025年4月7日14时40分,牛道口镇综合执法大队巡查发现,相对人赵*在牛道口镇焦山寺村村西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违法行为属实,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故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6条

处罚类型:罚款

处罚内容: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6条规定,对相对人赵*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罚款金额:0.0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4/14

处罚机关: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人民政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