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 关怀版 | 简体| 繁体

林亭口镇2018年村干部考核及工资发放办法(试行)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2 00:00


为了加强对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促使其更好的服务村民,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范围

村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会计、村两委委员。

二、发放标准

    1、村支部书记、主任基础工资1680元/月,考核工资1120元/月。

 2、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础工资1260元/月,考核工资840元/月。

 3、村会计基础工资1340元/月,考核工资900元/月。

 4、两委委员基础工资840元/月,考核工资560元/月。

5、村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按照村支部书记1.5倍发放。其他兼职人员按薪酬高的标准发放。

三、日常考核(100分)

1、村干部坐班制度执行情况(10分)

考核负责人:马立民

考核内容:要求工资发放范围内的人员全部值班,由各村统一排定值班表。白天至少有两人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晚上至少有一人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17点至第二天上午8点30分,交接班后方可离开。

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镇检查时不在岗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区级及以上检查时不在岗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2、党建工作(15分)

考核负责人:王彩丽

考核内容:两委班子团结共事;严格管理党员;按时按质收缴党费;完成发展党员任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村级事务决策严格执行“六步决策法”;及时组织收看远程教育节目;村级活动场所环境卫生;党员会议参会率。

考核标准:

(1)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之间因为个人矛盾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

(2)村内发生党员违纪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每次扣班子成员每人1分;村内发生党员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

(3)各支部每月按时收取党费,每月月底前上交镇党委;每季度末月在21日前上交。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党费收缴的,每月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4)各村级支部每半年需确定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未按规定确定的,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各村级支部每年需保证有2名35岁以下党员或2名35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年年底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三年未发展党员的,一次性扣除班子成员党建工作项全部分值;特殊情况由镇党委核定后酌情考虑。

(5)每月抽查“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各支部需在每月25日将《党支部工作手册》上交镇党委组织部门检查,未在规定时间上交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全体党员会议、支部委员会议、党课未达到规定次数要求的,每少一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遇上级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按上级要求执行);每月20日为主题党日,各支部要及时组织党员活动,将组织活动情况填写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主题实践活动情况页面,每缺少一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6)执行“六步决策法”过程中,因程序不符合规定而出现问题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0分。

(7)村书记、村主任反映班子成员不配合工作,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当事人扣发两个月绩效考核工资。

(8)远程教育节目必须在每月28日前收看完毕且如实记录在《远程教育工作手册》上,未按时完成收看或如实记录的,每月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9)镇党委日常需要各支部上报的材料(不包括三会一课材料)未按时上交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10)村级活动场所应经常使用、定期保洁维护,保持环境整洁干净。①桌面物品摆放有序、无尘土;‚地面干净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③牌匾悬挂规范整齐;④室外无杂草杂物;⑤室内物品、设施设备摆放整齐;⑥门窗玻璃干净明亮;以上6项每发现1项不达标,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0.5分。

(11)村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参会率不低于60%,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以上各类扣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3、平安农村建设工作(15分)

考核负责人:赵顺桐、丁振、王伟

考核内容:政法、综治、信访维稳、行政司法、综合执法、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考核标准:

(1)成立法治宣传队伍,配合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不到位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0.5分。

(2)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治安状况排查分析。未及时报送且报送内容与后期掌控内容不一致,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0.5分。

(3)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由于干群矛盾或工作不力等原因引发到区级部门信访,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到市、进京上访,每次扣除3分和5分;到市、进京非正常访,每次扣除5分和10分。发生集体访,到镇的每次扣除2分;到区、赴市、进京的,每次分别扣除5分、10分和15分。 

4)做好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维护稳定工作。对交办的工作措施不力,稳控工作不到位,发生其他上访未及时发现报告,或对交办稳控重点人失控、失联的每次扣班子成员每人1分;到区上访,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到市、进京上访的,分别扣除2分和3分;到市、进京非正常访的,分别扣除4分和6分;发生到区集体访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3分;到市、进京的,分别扣除5分和10分;重要会议、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发生的加倍扣罚。

(5)各村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村内民事矛盾纠纷的调解,维护好村的稳定工作。因工作不力激化矛盾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6)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监督管理,加强走访。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每件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7)做好社会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管,尤其是重大活动时期要加强走访,及时了解特殊群体的动向。对发生脱管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重新违法犯罪的,每件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

(8)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出现事故的,每件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9)做好村风、民风整治工作,村内发现黄赌毒案件,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做好社区戒毒人员思想工作,掌控社区戒毒人员动态,出现因复吸或其他原因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每件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5分。    

(10)做好反邪教宣传,及时清缴反宣品,对掌握的涉邪人员定期走访转化,定期排查制止非法集会活动。辖区内发现反宣品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经通知后仍不及时清除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对涉邪人员参与非法活动不报告、不制止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5分。

(11)做好村内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动态登记工作。未做好工作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12)成立治安巡逻队伍,在重点时期加大值班力度,形成巡控记录。未安排巡逻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发生责任治安案件的,每件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发生责任刑事案件的,每件扣除班子成员每人5分,特别严重的,每件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0分。

(13)积极配合、协助综合执法队做好执法工作。按属地原则,由于管理不到位,发生违法行为,被镇执法队进行一般程序处罚的,每件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对不积极配合协助执法工作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

(14)村干部每月要对村内小微企业及涉及安全的重点领域进行安全检查,要有检查记录,有企业和检查负责人签字,未检查和整改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15)落实消防责任,搞好宣传、防范工作。发生火灾事故的,每次至少扣除班子成员每人3分,视情节严重程度,直至此项分数扣完为止。

    以上各类扣分直至本项考核总数扣完为止。

    4、 计划生育及文化工作(10分)

    考核负责人:阮洪臣

    考核内容: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落实;文化工作。

考核标准:

(1)落实好对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奖励,发现一例未落实的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

(2)落实好独生子女奖扶、特扶政策,发现一例未落实的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

(3)村集体用镇拨付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购置的文化活动用品必须登记造册,未落实的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丢失文化活动用品的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

(4)村每月举办文化活动1次,每缺1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以上各类扣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5、村镇建设工作(15分)

考核负责人:董振奎

考核内容:村庄建设符合规划,按规定施工;违法违章用地情况;购房补贴发放工作;交通安全工作;乡村路网建设及维护。     

考核标准:

(1)发生不按村庄规划建设,未取得用地、施工建设批准文件的或未在规划用土区取土行为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2)辖区内出现违法违章用地造成后果的,班子成员未制止,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班子成员制止并治理达标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0.5分。

(3)村民破坏基本农田一亩及以上的,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在申请办理购房补贴工作中,村书记、村主任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骗取购房补贴的,每次扣除村班子成员每人1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没有成立交通劝导站、设立交通劝导员、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制度的,扣除班子成员每人0.5分;由于班子成员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造成交通事故的,每起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6)在乡村路网提升建设过程中,不主动配合、协调,相互推诿,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阶段任务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路面出现坑洼不及时进行填充平整的,两侧路肩一米内不及时进行除草,造成排水不畅的,每发现一次扣除村班子成员每人1分。

以上各类扣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6、农业农经工作(15分)

考核负责人:陈伟

考核内容:及时完成水费收缴工作;及时完成农业综合补贴工作;植树造林工作;防汛抗旱工作;规范运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报账;燃煤治理工作;清洁家园工作;秸秆禁烧工作;煤改燃工作。

考核标准:

(1)未按时完成水费收缴工作,扣除班子成员每人0.5分。

(2)未及时完成农业综合补贴工作,扣除班子成员每人0.5分。

(3)未按要求完成植树造林工作,扣除班子成员每人0.5分。

(4)在防汛抗旱和河道、坑塘管理工作中不积极,造成损失,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5)燃煤治理工作,镇检查发现有使用劣质煤及烟囱冒黑烟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区以上检查不到位,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被通报或督查,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3分。

(6)清洁家园工作,镇检查每发现一处卫生整治不到位的点位,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区级及以上检查不到位,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被通报或督查,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3分。

(7)秸秆禁烧工作,镇检查发现一起焚烧秸秆事件,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区检查发现,每起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被通报或督查,每起扣除班子成员每人3分。

(8)市级及以上检查或卫片发现着火点,被曝光或通报批评,每次扣除责任村班子成员每人10分。

(9)农村煤改燃工程完成后,村两委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配合中燃公司对村内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记录。对安全意识淡薄,不能认真履职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0.5分。对在燃气使用过程中,发生燃气泄漏或者火灾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3分。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0分。

以上各类扣分项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7、社会事务工作(10分)

考核负责人:刘艳华

考核内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村务公开、低保五保特困审批管理、丧葬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考核标准:

(1)协管员未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月巡查表、各专项整治的报表,每缺少1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每月最多不超过3分 。

(2)配合区、镇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巡查、监管工作,每缺1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3)做好流动饭店的监管工作,及时上报集体聚餐申请备案表,每缺少1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4)村务公开不及时上报照片、协商民主会后不及时整理,影响全镇上报进度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5)申请低保、五保、特困户隐瞒真相的,条件好转后不及时提供真实情况的,每发现1例扣除班子成员每人3分;对申请、取消低保五保特困户不能做好解释劝导工作,造成到镇里纠缠,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3分;

(6)不认真执行现行惠民政策,延误丧葬补贴、大病救助、支出型贫困等申报的,每出现1例扣除班子成员每人3分;

(7)未完成医疗保险收缴工作的,扣除班子成员每人5分;

(8)劳动用工及养老报表不按时上报的,每出现1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2分。 

以上各类扣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8、关心村队发展(10分)

考核负责人:马立民

考核内容:做好义务劳动、信息报送等工作。

考核标准:

(1)班子成员每月集中进行义务劳动4次,每月5日前上报具体活动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具体活动内容,及时上报活动图片,村内要留存相关资料。考核采用现场检查、查看资料等形式。每缺一次扣班子成员每人1分。

(2)每月至少报送有内容有质量的村务信息两条,每缺1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1分。

四、定性考核(100分)

定性考核通过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由镇组织相关人员对村进行测评打分。具体的测评项目指标为整体班子政治品行、工作态度、行为规范、民主作风、群众基础五个方面,分两个层面分别测评。一是镇层面测评(占80%),参加范围为镇党政、人大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村级事务助理。测评时,测评人数应超过应参加范围的三分之二以上。二是村层面测评(占20%),参加范围为本村村民代表,测评人数应超过参加范围一半以上。

五、专项奖惩约定

1、奖励约定(由主管领导提出,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1)年内能够主动完成急、难、新、险任务,如征地、拆迁、救灾等工作,奖励班子成员每人1000元。

(2)班子成员引进落地型企业年纳税每10万元奖励本人500元;引进注册型企业年纳税每50万元奖励本人500元。 

(3)村集体受到区级表彰的奖励班子成员每人500元,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奖励班子成员每人1000元。个人受到区级表彰的奖励本人1000元,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奖励本人2000元。

(4)年度内无焚烧秸秆、垃圾的村,年底奖励班子成员共计5000元。

(5)年度内无垃圾死角,没有被曝光的村,年底奖励班子成员共计10000元。

(6)积极参加镇或区里组织的文化活动,每次奖励班子成员共计2000元。

2、惩罚约定(由主管领导提出,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1)村干部受到处分、处罚、处理的,按照下列标准执行:①村干部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当事人当年的考核工资;村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免去当事人职务。②村干部受到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的,停发当事人当月基础工资,扣发当年考核工资。③村干部受到刑事处罚的,免去当事村干部的职务。④加入邪教组织或参与活动的免去当事村干部的职务。⑤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2)班子成员违反信访工作规定,策划、参与群访越级访的停止当事人工作,从当月起停发工资。

(3)年度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村,实行一票否决,扣除村班子成员年度全部绩效工资。

(4)村队年内出现食品药品产生安全事件的,每次扣村班子成员每人1000元;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扣除村班子成员年度全部绩效工资。

(5)年度内发生违章建筑、违法用地的,每次扣除班子成员每人500元。

(6)村班子成员长期不在岗(超过1个月),停发工资,情节严重的,劝退或解除职务。

(7)值班期间出现饮酒、打牌等现象的,每次扣除当事人200元,出现3次(含3次)以上的劝退或解除职务。

(8)镇里组织的各项会议,村班子成员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应参会人员50元

(9)不按时报账,每次扣除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会计各100元;出现坐收坐支情况,每次扣除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会计各200元。

(10)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外出(宝坻区域外)要向工作片长请假,每发现一次外出不请假的扣除当事人50元,并由镇党委进行约谈。

(11)镇检查发现值班不在岗的,每次扣除当事人50元,区级及以上检查发现不在岗的,每次扣除当人事100元。

(12)村级活动室环境卫生工作,镇级检查发现不达标的,每次扣除当日值班人员每人50元,区级及以上检查不达标的,每次扣除当日值班人员每人100元。

六、工资发放与考核兑现

(一)基础工资按月发放,考核工资年终兑现。

(二)考核兑现办法

1、镇政府成立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各考核负责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定后,立即向村主要干部反馈,签字确认,并在次月5日前上报上月考核结果(连同签字确认表),办公室于10日前汇总并形成考核结果通报下发至各村。

2、综合考核得分由日常考核分数(权重占80%)、定性考核分数(权重占20%)分数组成。

3、设置综合难度系数。人口200人及以下的村,难度系数为1;人口201-400(含400)人的村,难度系数为1.05;人口401-600(含600)人的村,难度系数为1.1;人口601-800(含800)人的村,难度系数为1.15;人口801人及以上的村队,难度系数为1.2。

4、最终考核得分由综合考核基础得分乘以难度系数得出。

5、考核工资款数,年底按照考核工资分值乘以最终考核得分得出。

七、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市区两级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中共林亭口镇委员会

林亭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