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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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机关管理制度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22 00:00


为规范机关管理,严肃机关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从即日起开始实施,请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一、学习制度    

1、每周五组织机关干部或党小组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60分钟,学习内容经领导审定后确定。     

2、每次集中学习全体机关干部(或党小组成员)都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学习期间要保持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准在学习会场内接打电话,不准在学习时利用手机玩游戏等。     

3、集中学习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每次学习结束后,要撰写心得体会,党委定期进行检查。    

4、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本人应向主要领导请假,事后要自觉补学,同时整理好学习笔记。     

5、凡是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无故中途退场者,按旷工半天或早退处理。     

6、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签到时不能代签,签到表由办公室存档备查,纳入年终考核。    

二、考勤制度    

1.机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每天按作息时间进行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签到.    

3.下班前确属无法赶回机关的,次日必须及时说明情况(注明公干、事由),并由主管领导(或工作片领导)、主管机关的领导、镇长签字。    

4.按上下班时间,晚来或早走超过10分钟算迟到或早退,应在到单位时及离开单位时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并告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半天。    

5.每月底由办公室将签到考勤情况统计后报书记、镇长、主管机关领导各一份,办公室存档一份。    

三、请销假制度    

1、机关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经过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请假的,需事后补假。    

2、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审批单。一天以内的(含一天)由片长、主管领导和主管机关的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的由片长、主管领导、主管机关的领导和镇长审批。请假人销假后需及时将审批单交办公室存档备查;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请假或请假审批单上相应审批领导未能全部签字的,请假人员应在休假前与相应领导进行电话请示,并在上班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补签,并将请假审批单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3、探亲假、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4、未经领导审批擅自休假的,视为旷工。    

5、公务员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事业人员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可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6、年内请假天数抵扣带薪休假天数,加班天数抵顶请假天数。    

7、本请销假制度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8、本请销假制度由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四、工作纪律    

1、机关要成为全镇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各级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时要本着热情、耐心、细致、公正的原则,尽职尽责。    

2、同志之间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友谊。凡吵架者,双方都要做出检查,对肇事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3、除每周一上午、每周五下午外,没有特殊情况,村级事务助理都要到村坐班或处理公务。    

4、除村级事务助理外,机关干部工作期间都要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及相应办公室坐班,不准在宿舍工作或从事其他活动。    

5、机关干部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用电脑打游戏或上网聊天炒股,下载、打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不准乒乓球,不准打牌、下棋及搞其它娱乐活动。不准吃零食、干私活,不准私自离岗外出。    

6、工作期间,男同志严禁穿大裤衩、跨栏背心和拖鞋,女同志严禁穿凉拖鞋、化浓妆,任何人不准穿奇装异服,重要活动、重要接待着正装。    

7、机关干部在工作日午间一律禁止饮酒。    

8.机关干部下乡,一律不得在村用餐。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返回机关的,由办公室送餐。    

9.机关干部要严守机关秘密,一切从工作出发,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形象。    

五、节约办公制度    

1.白天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尽量使用室外光源。使用电灯、电扇、空调等电器,做到无人时随手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器下班前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    

2.严格审批和控制办公用品购买、使用、发放数量,领取办公用品、打印、复印实行登记制度。    

3.正确使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非易耗办公设备,保证设备良好率。充分发挥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作用,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材料,减少重复打印次数。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提倡纸张双面使用。能传阅的文件资料尽量传阅,减少复印。    

4.合理控制电话的费用,电话通话要言简意赅,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不准用电话聊天。    

5.水龙头要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避免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六、值班制度    

1、机关干部按规定进行值班,工作日每天早八点半交接班,节假日每天早八点交接班,值班人员必须在机关食宿,并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办公室签到(节假日交接班时签到,工作日下班后签到)。    

3、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做到24小时不脱岗、不断岗,保证通讯畅通,协调工作要迅速、准确,做到早报、快报,传达有关指示要做到不拖、不漏、不误。    

4、因病、因事不能值班的,经过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找同级人员替班,因失职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应值班人员责任。    

5、带班领导要做到昼夜盯岗,随时掌握镇域内的动态情况,遇有不稳定问题及时向镇主要领导请示汇报。    

6、带班领导无权批准值班人员因私脱岗,一经发现,应对脱岗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7、本值班制度由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七、卫生制度    

1.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各办公室、各中心每日清扫一次,工作人员轮流值日,做到桌椅摆放整齐,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大、小会议室卫生由政府办公室负责。    

2.各宿舍卫生每天打扫一遍,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桌面清洁干净,无烟头、纸屑、垃圾、灰尘,床下干净,无乱堆乱放。    

3.机关干部要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公共场所不乱泼乱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及其它杂物。办公室值班人员每天负责做好党委会议室、政府会议室卫生。    

4.值班各班要在交接班之前,做好值班室的卫生。    

八、文件传阅及归档管理制度    

1.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及管理,去区里取文件或开会带回文件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    

2.交领导传阅的文件48小时内要收回。紧急通知或急需办理的文件,要及时请主要领导阅示,由办公室及时交主管领导或主管人员办理。    

3.文件传阅后,要及时归档保管、严防丢失。组织、宣传、纪检、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农办、财政办、村镇办、社会事务办、经贸办、综治办、计生办等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材料整理,并及时归档。    

4.外单位或老干部借阅文件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不准外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造成文件丢失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公车使用管理和公务出行费用管理制度    

1.根据区车改办允许保留车辆数量要求,我镇保留2辆机要通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特殊情况需租用车辆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批准后办公室统一安排。    

3.机关车辆不得到商业性洗车房洗车,未经批准不能在机关外过夜,否则出现问题,由司机负责。    

4.车辆维修实行定点,提前请示主要领导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时由司机确认修车单并签字。维修费、加油费按月报销。    

5.符合公务员身份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出行方式。本镇域内的公务活动没有补贴,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确定,分四档执行: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级以下500元/月。    

6.镇域外公务活动出行的交通补贴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报销。    

林亭口镇人民政府    

201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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