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镇机构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发展农业、社会事务、经济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村镇建设、计划生育服务、综合治理等各项事业。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林亭口镇部门内设10个职能处室。年末实有人员527人,其中:在职人员35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74人。
二、街镇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收入预算21141.6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94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889.7万元。
支出预算21141.6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1019.3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1849.64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1761.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正常公用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37.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正常公用支出。
财政事务5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正常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9.84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案管中心修建。
3.教育支出618.24万元,其中:
学前教育546.24万元,主要用于幼儿经费幼儿活动站改造提升支出。
初中教育72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校舍平房改造。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0.6万元,其中:
其他文化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镇文体活动中心建设。
广播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20.28万元,其中: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工作经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6.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92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活动场所提升改造。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离退休11.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无军籍人员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9.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企业改革发展补助100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奖励资金。
死亡抚恤35万元,主要用于烈属优抚金。
伤残抚恤33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的抚恤金。
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义务兵优待40万元,主要用于服兵役人员的优待金。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6万元,主要用于农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优抚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子女补助和60岁老兵补贴。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人员保障金。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人员保障金。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人员保障金。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35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居民丧葬补助。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人员扶住。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7.8万元,其中:
乡镇卫生院2.7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76.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53.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14.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7、农林水支出1971.12万元,其中:
农业:事业运行309.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人员经费。
农村公益事业143万元,主要用于保洁员经费。
其他农业支出129.23万元,主要用于三辣集贸市场改造工程。
林业:林业事业机构68.1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人员经费。
水利:水利行业业务管理80.1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人员经费。
对村委会和党支部的补助124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层运转经费。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2.07万元,其中: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252.07万元,主要用于经贸办人员经费。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2.07万元,其中:
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72.07万元,主要用于土地人员经费。
本镇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14.52万元,包括办公费108.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6万元、取暖费10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费5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福利费24.25万元、劳务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48.07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6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0万元。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四、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