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近日,居民向我机关提交了 临时救助 申请,经调查,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现将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简称申请人家庭)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
户主姓名: 田维X ;家庭人口总数: 3 人。
户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水流庄村2排X号 ;
现居住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水流庄村2排X号;
二、申请人家庭财产状况
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2854元/月;家庭住房 1 套;
家庭汽车共计 0 辆;家庭存款总数符合申请标准。
三、申请人家庭其他情况
因接受社区矫正、刑满释放、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且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照顾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且无法就业、高校毕业生暂未就业等造成无生活来源,同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货币财产不超过6个月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
四、该家庭拟享受救助金额 3135 元。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公示期 3 天)
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公示情况不实,可直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
举报电话: 82571398
举报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