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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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各庄镇6月份临时救助情况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08 08:00

北堼村,王XX,51岁,离婚,因患右肺恶性肿瘤于2023年6月在天津市肿瘤医院住院治疗,已交住院押金6万多元,后续治疗费用巨大。育有一子未婚,无业,给予10000元救急难救助。

香铺王村,李XX,27岁,未婚,精神二级残,享受农村低保待遇,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因患精神分裂症在天津市宝坻区安康医院和天津市安定医院住院治疗,治疗自费一万三千多元,生活困难,给予6060元临时救助。

香铺王村,景XX,52岁,肢体四级残,全家六口人,其他五口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景XX因患缩窄性心包炎,于2022年7月25日至8月20日在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治疗,扣除已救助金额,自费金额为54545.73元,给予12120元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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