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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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3-10 09:42

    一、部门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霍各庄镇内设17个职能科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6487.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606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487.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648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00万元、事业收入887.6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6487.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6133.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0.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财政、纪检、商贸机关等部门运行经费及基本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4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运行和新建基层文化站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运行支出和其他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92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保保险支出和卫生院日常运行等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1576.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补助;农村保洁员工资;农业、林业、水利部门的运行经费和基本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37.7万元,主要用于对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补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03.1万元,包括办公费1066万元(包括村级组织运转946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2万、电费25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8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15万元、租赁费196万元、劳务费211万元(包括村级保洁员工资206万元)、委托业务费75.8万元、福利费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4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吸粪车、卫生院救护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   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财政严控经费支出,公车运行费用不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车需要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