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2020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宝坻区政府《条例》新内容、新要求及公开工作流程指导下,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动态调整。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舆情回应、政策解读等系列工作。根据《2020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宝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我镇编制了《2020年宝坻区郝各庄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对各部门公开工作责任和目标进行了详细分解。真正做到了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制可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2020年,我镇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
(三)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宝坻政务网持续向好运行。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民互动、政务新闻、网上办事”作为核心功能,强化政府各部门依托以上栏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真正推进政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看得懂、能参与。利用政务新媒体扩大政府信息覆盖面,强化新媒体政务功能,根据其自身特点及时回应社会热点。
(四)工作考核与社会评议。宝坻区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范畴,占考核总比重4%,根据工作要求细化考核项目,今年以来,我镇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区政府办进行网站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运用到年底绩效考核之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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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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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
| 
 规范性文件  | 
 16  | 
 16  | 
 3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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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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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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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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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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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1405.0231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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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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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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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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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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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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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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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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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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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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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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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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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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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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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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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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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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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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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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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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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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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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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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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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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通过近些年的努力,我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取得很大进步,特别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能够主动将公开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部署中。下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调整完善考核办法,加大我镇政务信息考核力度。加大我镇自我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促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根据2020年宝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我镇详细规定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其所承担的领域的政府信息,加大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政府信息、政府采购等方面公开力度。
三是人员水平有待提高。我镇对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修改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新产生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下步,要进一步强化落实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宝坻区郝各庄镇政务网查询。
郝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