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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检查监督全镇21个村村务财务实施状况,并推进阳光化运行。 现将明细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3 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以下电话反映: 郝各庄镇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22—29679010 郝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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