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部门等预算单位10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1个单位。
2、事业单位:方家庄中学、杨家口中学、方家庄中心小学、北郝中心小学、中西学校、胡宽中心小学、大角甸中心小学、方家庄医院、杨家口卫生院、等9个单位。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内设20个职能处室,下辖10个预算单位。年末实有人员618人,其中:在职人员464人,退休人员154人。
第二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2303.7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16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57.1万元,占91.3%;上级补助收入174.3万元,占0.8%;事业收入1772.3万元,占7.9%。
二、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2303.7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16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9.6万元,占66.3%;项目支出7524.1万元,占33.7%。
三、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357.1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191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2.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8万元,其中: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9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开支,其中行政运行993万元;
(2)统计信息事务14.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其中事业运行14.1面无;
(3)、财政事务65.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其中事业运行65.6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1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0万元,其中:
司法支出110万元,用于法律宣传、普法教育、办公等司法行政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110万元。
3、教育支出6668.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99.9万元,其中:
(1)教育管理事务595万元,用于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中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595万元;
(2)普通教育5744.7万元,用于学前、小学、初中等普通教育支出,其中学前教育22.4万元、小学教育3013.2万元、初中教育2079.1万元;
(3)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323.6万元,用于教育费附加安排教育环境及设施的改善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323.6万元;
(4)其他教育支出5万元,用于中西学校少年宫建设的支出,其中其他教育支出5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0.9万元,其中:
文化1.6万元,用于原文化站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方面的支出,其中群众文化1.6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7.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39.8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8.8万元,用于劳动保障部门人员经费及服务站办公等方面支出,其中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2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5.6万元;
(2)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187.2万元,用于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其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187.2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方面的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6万元;
(4)抚恤330.5万元,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中死亡抚恤11.5万元、伤残抚恤35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67.6万元、义务兵优待55.1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4.4万元、其他优抚支出46.9万元;
(5)社会福利0.3万元,用于社会福利事务支出,其中其他社会福利支出0.3万元;
(6)最低生活保障61.2万元,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0.6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60.6万元;
(7)特困人员供养26.7万元,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支出26.7万元;
(8)其他生活救助26.5万元,用于农村籍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支出,其中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6.5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机构支出2012.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7万元,其中:
(1)基层卫生医疗机构25.9万元,用于基层卫生机构的支出,其中乡镇卫生院25.9万元;
(2)医疗保障1873.4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的补助支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73.4万元;
(3)计划生育事务113.5万元,用于计划生育人员和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13.5万元。
7、农林水支出2416.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90.7万元,其中:
(1)农业1037.6万元,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其中事业运行271.1万元、农村公益事业141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3.1万元、其他农业支出622.4万元;
(2)林业124.8万元,用于林业站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林业事业机构124.8万元;
(3)水利55.8万元,用于水利站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其中事业运行55.8万元;
(4)农村综合改革1198.5万元,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其中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95.5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003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353.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618万元,其中: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6353.6万元,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其中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6353.6万元。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2万元,其中:
国土资源事务34万元,用于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34万元。
10、今年元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9.9万元;
11、其他支出0.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用于老党员补助支出。
四、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28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707.8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533.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362.2万元,主要用于经国家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奖金3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社会保障缴费39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216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7.1万元,主要工作人员值班费等方面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35.7万元,其中:
办公费43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13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3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52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等;
维修(护)费2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劳务费23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37.2万元,主要用于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处的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万元,用于食堂就餐补助等支出项目。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89.5万元,其中:
退休费30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退职费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等;
抚恤金66.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161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医疗费187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照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1430.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1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采暖补贴9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等冬季取暖发放的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9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等所负担的物业支出的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通讯费及在职离退休人员的死亡补助等方面支出。
五、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84.4万元。
六、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项目。
八、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未纳入2016年度预算绩效考核。
九、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方家庄镇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十、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2016年度,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教育公用支出支出423.5万元,其中:①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规模418.5万元,补助标准是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平均公用经费标准为1450元、1300元, 500元,镇财政拨付教育账户418.5万元,分配到幼儿园、小学、初中账户中。②中西小学少年宫运转经费,预算规模5万元,镇财政拨付教育账户5万元。
2、2016年度,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医疗卫生支出1873.4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算规模1873.4万元,用于参保人员的补助支出。
3、2016年度,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2.4万元,其中:①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26.5万元,补助标准1800元/人,丧葬补贴已发放到农户手中。②民政事业费330.5万元,发放程序是镇财政办公室将此款拨付到镇民政账户,由民政账户将民政事业费发放到优抚人员存折中。③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187.2万元,用于参保人员的补助支出。
4、2016年度,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政府住房保障支出89.5万元,其中:危房改造资金89.5万元,补助标准:五保户一般改造56000元,低保户一般改造46000元,其他贫困户22000元,节能示范2500元,发放程序是宝坻区建委将此项资金拨付到补贴农户存折中。
5、2016年度,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政府涉农补贴支出5332.2万元,其中:①保洁员工资141万元,保洁员补助标准800元/月,此款已由总会计账户拨付到单位会计账户中,保洁员工资已通过单位会计账户打到保洁员存折中。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95.5万元,此款已由总会计账户拨付到单位会计账户中,单位会计专门设立一事一议账户,用于刘举庄村修建主干街道、修建里巷街道、安装路灯、村庄绿化等。③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003万元,此款项用于42个村的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垃圾清理、绿化、修路等支出,经费全部拨入农经站专账,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