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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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
来源:潮阳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1-25 09:2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潮阳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2019年修订版)》相关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街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安排、规划,担负组织领导责任,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本年度我街道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上网信息审签机制,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及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重大民生信息、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相关政务信息共34条。街道全年共计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次,其中通过信函答复3件次,通过网站办理0件次。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1件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出现1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我街道在收到申请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属于违反法定程序。我街道在复议期间将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答复邮寄送达申请人。此次行政复议的发生主要是因为该信息公开申请由职能部门接收后,并未转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延误答复时间,造成未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的结果。接下来,我街道将严格按照《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试行)》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小组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街道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严格执行申请办理流程,注重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宝坻政务网(www.tjbd.gov.cn)查询。



2022年1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