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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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朝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1-24 16:37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按照市、区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的工作要求,现公布朝霞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街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街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部门动态1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机构职能和设置更新2条,行政处罚、强制7条,财政预决算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结合我街工作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本年新收到依申请公开9宗,均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答复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及时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内容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依托宝坻区政府网站,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定期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运转有序、高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标准,工作稳步推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对照每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跟踪考评情况通报,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并分析原因,第一时间完善信息内容和堵塞漏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对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2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2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 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2

3

0

1

0

2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申请人于2024年1月4日邮寄的信息公开申请因街道未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履行查询检索义务,该行为存在违法。

(二)改进措施

针对该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加强理论学习,熟练处理流程,针对申请公开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履行检索义务,分别通过政务网站和各科室等途径详细检索,并留存相关截图,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下:1.发出收费通知0件,应收总金额0元;2.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无其他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