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季度宝平街道主要突出以燃气安全集中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稳定为主要工作。
一、三季度街道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第三季度宝平街道辖区工贸企业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三季度宝平街道累计行政处罚10次,其中行政罚款1次罚款金额300元,行政警告处罚9次。
二、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宝平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三季度共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8次,安全培训会议3次。每周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燃气安全集中整治
已完成对辖区612家餐饮场所全面排查整治,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28人次,领导干部带队检查16次,整改“报警器位置过高(未通电)、未使用自熄灶、使用可调节减压阀、无自闭阀”等安全隐患72项,开展辖区37个村居燃气督导抽查行动,全面巩固燃气安全“回头看”隐患排查行动工作成果,通过突击抽查共排查并整改燃气安全隐患12项涉及4个社区,通过此次抽查反映的燃气安全问题具有反复性,单位人员燃气安全意识不够高,街道已经将燃气安全检查纳入日常检查工作中,通过反复检查反复开展教育来提高餐饮单位安全意识。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
对辖区29家工贸企业逐一开展排查,同时督促企业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立即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改行动,特别是针对辖区3家粉尘涉爆企业和2家相对人员较多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并结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一核查,累计检查82家次,245人次,督促整改一般隐患68处,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三)消防安全治理
1、开展消防设施“大运转”行动,针对发现的19个小区的24个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发挥街道牵头作用,联合住建、消防等部门,形成合力,集中攻坚,确保应改尽改。发挥监督指导职能,督促物业公司、业委会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现已对8家物业工作作出行政警告处罚。
2、开展辖区人员密集工贸企业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对车间人员密度大和员工宿舍为重点检查对象,针对安全用电、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应急情况处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整治“堵塞消防通道、遮挡消防器材、违规私拉用电”等安全隐患12项。
3、针对电动车楼道充电、“飞线充电”等问题,宝平街道开展电动车充电桩安装推进工作,各社区通过民意调查,结合自身小区实际和居民意见合理规划电动车充电车棚建设工作,同时开展电动车安全充电警示教育,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情况
1、突出抓好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防汛安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防汛预案、备齐防汛物资、做好防汛演练。
2、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有食堂和涉及做饭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累计排查使用液化石油气罐不合格、软管连接不规范隐患2处,已经全部整改。
3、持续开展打非治违,非法小化工整治工作。每月各网格对各自辖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工业园区以及闲置民房、农村群租房等偏僻地点场所部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于发现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等情况一律给予清理。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各村(居)委会的属地监管责任,全力抓好重要节日期间安全工作;二是吸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加强辖区内“厂中厂”和“九小场所”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继续加强辖区燃气隐患排查整治,此项工作作为街道长期工作来抓。四是加强对辖区商业综合体、群租房、人员密集型工贸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全面督导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