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宝坻区户籍的以下农村老年人,可自愿申请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一)60周岁以上的农村低保对象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二)60周岁以上的农村低收入救助家庭中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三)60周岁以上的农村优抚对象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四)80周岁以上的农村无子女(包括未生育子女和子女已去世)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五)80周岁以上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子女年龄达60周岁以上)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中的老年人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可择高申领其一。
经本人申请及入户评估,条件合格的可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 八门城一村、八门城二村以下人员申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现将申请人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住址 | 类别 | 等级 |
1 | 张*友 | 男 | 八门城一村*区*排*号 | 重点优抚对象 | 2级 |
2 | 刘*农 | 男 | 八门城二村*区*排*号 | 重点优抚对象 | 2级 |
特此公示,公示期三天(工作日)
公示中申请人如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按举报地址及电话 进行反映。
举报地址:宝坻区八门城镇政府
举报电话:82565152转镇民政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政府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