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12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报告工作。
2、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财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经济发展统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转移,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和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生育服务、宣传和流动人口管理;负责本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宗教和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消防、威胁化学品、农机和电网等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事故救援、处理和善后调查等工作。
7、负责办理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内设17个职能科室;无下辖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9,727,542.38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987,535.93元,下降45.5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减少了卫生院收入和支出,政府本级税收收入减少、行政基本支出减少。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9,727,542.38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45,462,995.82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减少了卫生院收入,政府本级税收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27,542.38元,占100.00%。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9,727,542.38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45,819,305.89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减少了卫生院支出,行政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1,318,547.59元,占85.92%;项目支出8,408,994.79元,占14.08%;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9,727,542.38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113,891.60元,下降29.6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减少了卫生院收入和支出,政府本级税收收入减少、行政基本支出减少。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727,542.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5,113,891.60元,下降29.6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减少了卫生院支出,政府本级行政基本支出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27,542.3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95,450.01元,占44.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3,059.02元,占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7,470.14元,占6.09%;卫生健康支出1067,773.92元,占1.79%;城乡社区支出545,884.64元,占0.91%;农林水支出21,074,412.86元,占35.2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823,491.79元,占6.4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00,000.00元,占4.69%。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727,542.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87,800元,支出决算为670,120.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大部门的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738,400元,支出决算为18,581,79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综合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网信委办公室部门的基本支出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55,500元,支出决算为1,114,321.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治理中心部门的基本支出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13,000元,支出决算为616,27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基本支出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93,500元,支出决算为748,05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办公室部门的基本支出减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93,600元,支出决算为1,420,728.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委(党工委)、党建办公室部门的基本支出增加。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26,000元,支出决算为3,244,155.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群服务中心部门的基本支出增加。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376,000元,支出决算为383,059.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技文化服务中心部门的基本支出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95,600元,支出决算为1,467,071.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8,300元,支出决算为691,797.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84,100元,支出决算为1,478,601.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事务站部门的基本支出增加。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5,800元,支出决算为882,03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医疗保险费支出增加。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4,700元,支出决算为185,740.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费支出增加。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1,800元,支出决算为545,884.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执法大队部门的基本支出增加。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28,200元,支出决算为2,448,909.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产业服务中心部门人员的基本支出减少。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785,503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小站稻振兴规模化规范化种植补助。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8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支出减少。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年初预算为2,491,800元,支出决算为3,823,491.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扶持支出增加。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8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支出。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1,318,547.59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377,808.39元,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其中:人员经费39,377,229.7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941,317.8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54,494.51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75,505.49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4,494.5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494.5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75,505.49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2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1,941,317.83元,比2020年增加1,169,777.02元,增长10.86%。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类支出增加。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97,87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7,95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8,897.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81,02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97,87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65,77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8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已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785,503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2021年度,天津市八门城镇人民政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785,503元,该项目2021年资金申报1,785,503元、已批复资金1,785,503元,资金申请和拨付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资金批复文件《宝坻区财政局关于拨付小站稻振兴规模化规范化种植补助资金的通知》(宝财农指【2,021】109号)项目自2019年推动小站稻规模化种植5万亩,2020年给予补贴47,469.86亩,共计23,734,930元;2021年补贴3,580亩,共计1,785,503元。项目实际已按期完成。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